小说撞梗算抄袭吗(洗稿、撞梗算抄袭吗?附潇湘书院作品抄袭标准 睡衣熊讲网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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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,我们和大家谈了谈抄袭怎么判断,以及对跟风现象的一些理解。

今天,我们就接着昨天的内容,说一说后面两点:洗稿、撞梗。

洗稿

大家都知道抄袭是雷区,现在的人也没有那么“笨“。

有一些想要投机取巧的作者,还有一些工作室,会采用“洗稿”、“中译中”的方式来进行创作,这一点,到底算不算抄袭?

这种做法,叫做——洗稿。

严格意义上来说,洗稿自然是属于抄袭行为。

但是,对于洗稿和抄袭的界定,很难。

手法处理的比较拙劣的,就会照搬几个剧情过来,将人物、事件都照着写——有的懒得甚至还会复制粘贴,这样一抓一个准,一眼也就看了出来——像这种,还是比较好判定的。

但是对于一些手法比较高明的,经验比较丰富的作者,或者是工作室而言。

他们就会将几本,甚至几十本小说当中的一些片段都剥离出来,然后重新整合,而且,全书都是作者自己在写,没有一句话是复制粘贴,于是这样写出来的结果,是阅历丰富的读者看着每个情节都很眼熟,但是在百度一搜索,却又没有任何“复制粘贴”的内容。



那么这一类的作品,就很难界定到底是不是抄袭了。

而且在我的印象当中,此类作品以“无线风格”的居多。

而“无线风格”,我们之前也有介绍过,这一类小说的标签就是“套路化严重”、“同质化严重”,讲究的是节奏快、爽、反复打脸,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会比较轻文笔与细节。

那么这一类小说,就很难鉴别“抄袭”的问题。

毕竟大家都在粗暴的装逼打脸,不能说,你的书里出现了一个富二代挑衅主角,然后主角打脸的情节,我的书中就不能再出现类似的情节。

这种“套路化”比较严重的小说领域,就真的很难说清楚,到底是谁在抄袭,谁在洗稿。

当然,也并不是说洗稿就是毫无风险的。

现在看起来风险低只是因为凡事没有冒头而已。

中国人最怕的就是认真二字。

像这几年被曝出来的抄袭的小说,有很多都是进行了IP改编以后,给作品本身带来了巨大流量的同时,也带来了极高的关注度。

那么这个时候,书中如果出现抄袭、洗稿的问题,那就很难逃脱读者的火眼金睛了。

以下是我们引用的晋江后台的抄袭判定标准。

判定标准

1、文字或全文情节走向(细纲)方面完全雷同,或者基本雷同,认定为抄袭。

2、具体描述语言上雷同,并且不是判定前提中所列的例外情况的,雷同总字数低于1000字的,判定为借鉴过度。超过1000字的,判定为抄袭。

3、非同人作品模仿或使用他人作品创意链(细纲)超过原著十分之一的,或者超过自身十分之一的,判定为借鉴过度,超过原著五分之一的,或者超过自身五分之一的,判定为抄袭。

4、同人作品使用原著原文超过3000字,或超过同人作品本身字数十分之一的判定为借鉴过度,使用原著原文超过10000字或超过同人作品本身五分之一的,判定为抄袭。

5、同人作品使用原著剧情超过本身创作剧情五分之一的,判定为借鉴过度,超过本身创作剧情三分之一的,判定为抄袭。

洗稿主要是看上面的第三条。

使用他人作品创意链(细纲)超过原著或者超过自身十分之一的,判定为借鉴过度,超过五分之一的,判定为抄袭。

一些“洗稿”作品,通篇都没有什么原创的情节,它的情节走向和大纲都是扒别人的一本,或者是几本小说拼凑起来的。

如果找到相应的证据举证,那么也是可以举报的。

撞梗

我们之前在公众号上发布了一篇派友写的开篇。

然后呢,过两天就有位派友过来找我,说这个开头抄袭了他之前一本小说的开篇——那本书是一年前发在起点上的。

接着我就对比了一下……

咳咳。

我告诉他,这个肯定不能算是抄袭。

那位大兄弟的开篇我就不贴了,但开篇的内容我大致说一下。

的确有些像。

也是都市背景,主角在街上遇到了一个和尚,和尚说他大概“印堂发黑”之类,然后表现出主角的不凡。

两个开头,一个和尚,一个道士,虽然写法不一样,但是大概的情节走向,还真的有点像。

但为什么,我就不认为这是抄袭呢……

因为……

这种情况,叫做“撞梗”。

我们在晋江的后台看到了有关抄袭的一些界定模式——由专业编辑整理出来的。

晋江抄袭判断条例

1、著作权法保护的是表达形式而非思想本身,因此独立的创意是不受保护的。受到保护的是表达该创意的具体文字,或者将很多个创意链接起来的顺序、逻辑和因果关系。 例如:

(1)“撞车后穿越”,这个创意本身任何人都可以使用,但描述这段故事的文字不能与他人雷同。

(2)即使不是“撞车后穿越”这种常见创意,而是一个非常独特少见的创意如“无限流主神空间发布任务,主角完成任务升级完不成任务抹杀”,为鼓励创作丰富题材,这样的创意也不应被初创人垄断。

(3)一篇文章的粗纲往往等于一个创意,如“血海深仇的少年被追杀坠崖遇高人学武升级最后报仇血恨”,这样的大脉络是不受保护的,但一篇文章的细纲,是用于丰富粗纲中每一个节点的具体呈现形式,使其合理性、独特化的一个创意链,这样的细纲受到保护。

这其中的第(1)条,解释了我们刚才说的“撞梗”的问题。

首先,在街上被一个道士、和尚、乞丐叫住,说主角“印堂发黑”,又或者是“根骨清奇”等等,本身就是一个常见梗。

这个梗的最早出处,应该是星爷的《功夫》。

所以,这个梗,撞上了也就撞上了,只要当中的具体情节文字不同,那就不能被定义为“抄袭”。

因为这种梗实在是太常见了,而在你们两位之前,也已经有无数的作者这样用过。

真算起来,到底谁抄谁的呢?

而上述的第(2)条。

就是我们上一篇文章当中所提到的“跟风”。

抄袭到底应该如何界定?跟风算抄袭吗?|| 睡衣熊讲网文

这里说的很清楚了,这一类创意是不受法律保护的,所以一个题材大热以后,所有人都可以去跟风创作——只要不抄袭,就不存在法律风险的问题。

好了,关于抄袭的一些判定方式,就暂时讲述到这里,如果以后我们再得到其他的消息,也会第一时间告知各位派友。

文章最后,附上潇湘书院作品抄袭举报的认定处理办法,大家可以看一下,其实很多网站对于抄袭的处理也都是大同小异,只要证据充分,就可以进行举报。

我们玄派最后也是要说一句。

每一份原创作品都是作者的心血,所以抄袭是可耻的。

潇湘书院作品抄袭举报认定处理办法

字面雷同:被告作品原封不动地复制原告作品的内容,或大篇幅原封不动地抄袭原告作品情节的文字表达,即原告实际使用的语言。

作品单章节雷同字数超过该章节总字数的10%且每处雷同的连续字数不少于200字,多章节一次性举证字面雷同处不少于十处;不符合举证要求的举证内容将不予受理。

情节雷同:作品单章节主要情节雷同且雷同情节为该作品主线不可替代情节,多章节一次性举证情节雷同处不少于十处;不符合举证要求的举证内容将不予受理。

(1)投诉者须提供相关作品书名,作者名,作品最早发布时间,作品链接对比(被告作品的章节链接及原告作品的章节链接),并列出所有相关相似情节的对比截图及说明(被告作品及原告作品单章节内的情节对比)

(2)由于此类抄袭鉴定较为复杂,需要工作人员对作品进行完整的阅读对比,投诉被受理后作品字数在200万字以内的,将在15至 6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意见并回复(字数30万字以内的作品受理流程不超过15个工作日;字数30万以上至50万字以内的作品受理流程不超过30个工作日;字数50万以上至100万字以内的作品受理流程不超过45个工作日;字数100万以上至200万字以内的作品受理流程不超过60个工作日);字数200万以上的作品受理流程根据实际所需时间而定,如遇特殊情况另做说明。

特别说明 :

(1)对于作品已发表字数较多的作品,请务必提供更多、更详尽的举证资料(例:抄袭及抄袭作品连接,章节连接等),以便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;

(2)截取多个章节里低于连续200字的文字而拼凑的调色板等不予受理;

判定标准

1、被告作品与原告作品,在文字或全文情节走向方面完全雷同,且无证据证明被告作品的内容发表时间早于原告作品的,也无证据证明被告作品与原告作品的作者是同一人,则该作品判定为抄袭。

2、被告作品与原告作品,在真实历史背景,客观事实,统计数字等方面雷同的不认定为抄袭。

3、被告作品利用原告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,题材,观点,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的,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,不判定为抄袭。

4、被告作品与原告作品,在背景设定、情节设定、人物设定、物件设定等方面雷同的,但该设定不属于原告作品独创,或已具有广泛知名度的,不认定为抄袭;

5、被告作品与原告作品,在具体描述语言上雷同的,但雷同部分不属于原告作品独创,或已具有广泛知名度的(如:名人名言,古诗古词,歌词,俗语,谚语,或句型结构简单的常用语句等),不判定为抄袭。

6、被告作品与原告作品,在具体描述语言上雷同的,雷同部分属于原告作品独创,作品单章节雷同字数超过该章节总字数的10%且雷同的连续字数超过200字的,多章节合计雷同字数低于全文总字数的10%,判定为借鉴;多章节合计雷同字数超过全文总字数的10%,判定为借鉴过度;多章节合计雷同字数超过全文总字数的15%,判定为抄袭。

7、被告作品与原告作品,在作品情节设定上雷同的,雷同属于原告作品独创,作品单章节主要情节雷同且雷同情节为该作品主线不可替代情节,多章节合计雷同情节低于全文章节数的10%,判定为借鉴;多章节合计雷同情节超过全文章节数的10%,判定为借鉴过度;多章节合计雷同情节超过全文章节数的15%,判定为抄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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